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1-01 阅读:460

一、         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         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         负责学校实验教学类项目和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四、         负责实验教学资源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统筹推进分析测试中心建设工作;

五、         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六、         负责学校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工作;

七、         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申报、评审、验收、绩效评价工作;

八、         负责设备家具的固定资产帐目管理、相关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九、         负责设备家具购置、维修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十、         负责组织设备家具验收、入库、报损、报失、报废和处置工作;

十一、  负责设备家具维修管理和调拨工作;

十二、  负责学校设备家具仓库管理工作;

十三、  负责组织对设备家具的帐、物核对检查,协助做好设备家具的清产核资工作;

十四、  负责学校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  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十六、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