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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 阅读:10

校内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室环境,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中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安全至上,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维稳工作。

2.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改

各学院(中心)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全面覆盖安全隐患精准排查立行立改,压紧压实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闭环管理。重点关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气体钢瓶等危险源,做到 “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并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风、防雨等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

节假日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房间责任人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进行假期开放申请,经审批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请各学院于429日前将开放清单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4.加强开放实验室管理

对于已批准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实验完成后及时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锁好门窗。务必安排好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值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巡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675900

附件: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操作说明.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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