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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3 阅读:419

食品、环境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制订了浙江工商大学实验

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针对我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现状,现补充如下:

1:各学院要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情况可记录在学校下发到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自查记录本上,检查记录要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检查人等信息。

2.食品学院工程实训中心的微型电动葫芦也属特种设备,请学院近期对其操作流程、警示标识上墙情况进行检查,没有的尽快完善,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是否进行定期检验,保存定期检验记录备查。

3.学院要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特种设备。

4.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实验室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学校下发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5.检查发现未定期检验或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直至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资产管理处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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