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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管理部门申报自主开发软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4 阅读:409

 

校内各相关部门:

近期,校内一些部门反映,由于网络信息技术更新很快,部门业务急需一些软件信息系统,而市场上尚无成熟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产品价格昂贵、通过自主开发能有效实现既定目标且大幅降低成本。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自主开发管理软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范围为学校管理部门业务急需自主开发的软件项目(不含门户网站建设);

2.当前市场尚无成熟产品或同类产品价格昂贵,通过自主开发能有效实现既定目标且大幅降低成本;

3.真实需求、透明公开、规范有序。

二、操作流程

1.校内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真实需求,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自主开发软件申请表》(附件)进行申报;

2.资产处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论证项目合理性和必要性;

3.网络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项目的技术指标、业务需求、预算经费等进行论证和修改,并提出立项建议;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批准项目;

5.学校获批项目由资产处在校内公开招标,校内有意向的项目组根据项目需求,撰写应标文件;

6.网络中心组织专家组根据招标、投标文书综合评标,确定中标项目组和项目金额;

7.软件开发完成后,资产处牵头组织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参与应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教职工,项目组成人员可包含校外人员;

2.项目资助经费包含开发费、后续三年升级费和维护费等;

3.通过验收项目,学校按资助经费总额的70%拨付经费。三年维护期内,经软件申请部门同意,每年按经费总额的10%拨付剩余经费。验收未通过项目,学校不予经费支持。维护期内,软件申请部门的同类软件学校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4.项目经费核拨到中标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人进行分配,统筹使用。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允许开支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耗材费等费用;

5.受学校资助的自主开发软件所有权与使用权均属于学校,项目组成员不得擅自出售或转让。项目组负责人人事变动,软件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发生变化。维护期结束后,经学校同意,允许项目组负责人转让本软件使用权。转让所得收益,按照学校40%、项目组60%比例分配。金额特别大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6.鼓励本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劳务费由相关部门按学生勤工助学政策给予经费支持。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528

2.申请部门需交送《浙江工商大学自主开发软件申请表》纸质版(8份)至综合行政楼44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dgy@zjgsu.edu.cn

3.联系人:戴光杨,联系电话:28877379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自主开发软件申请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5514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自主开发软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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