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各学院在总结上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期开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将上学期(2014/2015第二学期)各实验室开放项目与计划汇总和上学期开放人时数统计(见附件一、二)填报并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于9月 30日前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440室,电子版发至wuxiuju525@163.com。
本学期实验项目开放和管理要求参照上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已纳入对学院量化考核。
另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要求,需报送2014/2015学年(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开放人时数统计表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大仪使用机时数统计表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综合评价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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