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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
发布日期:2015-10-18 阅读:417

各学院:

请各学院在总结上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期开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将上学期(2014/2015第二学期)各实验室开放项目与计划汇总和上学期开放人时数统计(见附件一、二)填报并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于9月 30日前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440室,电子版发至wuxiuju525@163.com

本学期实验项目开放和管理要求参照上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已纳入对学院量化考核。

另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要求,需报送2014/2015学年(201491日至2015831日)单价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数统计(附件三),纸质和电子稿请于 9 30日前纸质和电子稿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同时对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除外)进行上一学年的使用综合绩效评价,评价表(附件四)纸质和电子稿请于1015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开放人时数统计表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大仪使用机时数统计表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综合评价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5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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