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文件,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
1.化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研究;
2.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及采购管理规范研究;
3.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规范研究。
(二)常规项目: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数量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常规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三、经费资助
招标项目5000~10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五、申报评审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5.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分配限额,报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审批发文。
六、联系方式
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送至下沙校区综合行政楼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45室,电子版发送至txx@zjgsu.edu.cn,联系人:汤旭翔,联系电话:28877386。
项目申报截止2016年5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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