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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阅读:399


校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服务的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教师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均可申请。申报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项目研究的能力;

2.项目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2位)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凡在研校级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1.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重点项目的只参加重点项目的评审,不能转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只面向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申报;

2.资助经费6000元至10000元,研究期限1年。

三、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管理与理论,实验教学平台建设、自制仪器设备、实验室资源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设备采购以及资产管理等方面。优先支持工作在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岗位的教师。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工作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参照学校校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专款专用,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审批。根据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率要求,立项项目须在本年度经费使用达到80%及以上;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按照学校最新关于校内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16年4月3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下沙校区综合行政楼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45室。联系人:汤旭翔,联系电话:28877386,电子邮箱:txx@zjgsu.edu.cn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工作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6年4月6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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