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请各学院、部门在总结上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期开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部门要重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和开放管理工作,认真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放人时数统计(见附件一、二)。
另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要求,需报送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单价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数统计(附件三),
以上报表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纸质和电子稿请于9月 30日前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47室,电子版发至wuxiuju525@163.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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