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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阅读:23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开学伊始,各级领导部门非常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已发文要求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大家以供传阅,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和2,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学校已于1月16日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于33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安全无小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


附件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39).pdf

附件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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