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9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布置会,会议由钱天国副校长主持,各国家级示范中心主任和资产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楼燕芬处长首先通报了教育部办公厅于2016年12月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办法中明确规定示范中心实行“教学为主、开放共享、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对示范中心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报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对示范中心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分合格、整改、不合格三类,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示范中心要求限期整改。教育部根据省教育厅定期评估结果,对示范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示范中心不再列入示范中心序列。
汤旭翔副处长接着布置了我校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并依据《管理办法》对《年度报告》向大家作了解读说明。学校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报告填写情况并针对填报中出现的问题作了交流。
最后,钱天国副校长指出,各示范中心要充分认识到年度考核工作重要作用。本次年度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对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指标要深入挖掘,资产处要加强配合,做好年度报告的核查与把关工作,保障本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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