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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5 阅读:26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7〕14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19号)要求,为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工作任务,确保全国学生运动会在我省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围绕迎接十九大和全国学生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全面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安委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本次大检查活动全省教育系统的主要任务是牵头负责校车、高校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群死群伤和安全责任事故。

(一)校车安全。通过大检查工作,促使各级地方政府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车状况、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临危临崖路段、线路复杂地段的排查,加密接送班次、缩短候车时间的检查,严厉打击学校门口非法营运、“黑车”接送学生、残疾人专用车接送学生等各类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二)高校实验室安全。通过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各高校实验室类型、底数,深入分析各类实验室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安全。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订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所列项目,对每一个实验室逐一对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加以解决。

(三)校园消防安全。结合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细致地排查学校内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特别是消除学校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堂用气(油)的管理情况,油烟机定期清理情况,有无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有无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有无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的情况等。除排查本校校园的消防隐患外,还要对校外办学场所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工作步骤

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2017年7月起至2017年12月底止,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31日前)部署发动、全面自查。深入分析本地区、本校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实验室管理、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分片部署落实学校开展排查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各地各校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照检查表格,认真开展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时进行整改,确保真查、真改。要加强暑期校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停放安全、使用安全。利用暑期开展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做好校车许可工作。高校要对学校实验室逐一排查、分析,建立校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实验室安全。暑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责任人实时在场监管和学校职能部门派人巡查的制度。要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逐项对表检查,及时消除各项隐患。消防检查要坚持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邀请消防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底)深入检查、督促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使各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措施得到落实。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地、各校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深入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底)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全面总结今年校园安全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分管副厅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校安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督查。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将工作落实部署到位。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各校要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守关尽责。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的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力量,既要做好大检查又要扎实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作为、守土尽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暗访制度,把各地检查考评情况纳入平安浙江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范围。

(三)加强隐患整治。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地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做好应急演练。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警示公布,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深化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项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

附件1:校车安全检查.doc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doc

附件3:校园消防安全检查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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