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关于做好2018年度设备和家具报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阅读:482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2018年度设备和家具报废工作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26日进行,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条件

    凡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家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使用部门可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以上,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教学、科研使用中,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

3、修复的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

4、凡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属于淘汰或不准使用的产品。

二、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方法

统一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报废,不接受其它方式申请报废。

三、注意事项

待报废空调应在移交资产处前完成拆卸,待报废台式计算机应按照主机与显示器1:1比例移交。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仪报废应提前递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报废单(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送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0342室。

联系人:靳程     联系电话:28877388     短号:67556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1027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