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2018年度设备和家具报废工作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26日进行,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条件
凡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家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使用部门可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以上,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教学、科研使用中,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
3、修复的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
4、凡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属于淘汰或不准使用的产品。
二、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方法
统一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报废,不接受其它方式申请报废。
三、注意事项
待报废空调应在移交资产处前完成拆卸,待报废台式计算机应按照主机与显示器1:1比例移交。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仪报废应提前递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报废单(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送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0342室。
联系人:靳程 联系电话:28877388 短号:67556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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