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学校将开展2017年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年度报告提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1. 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国家级食品工程与质量安全实验教学中心
3. 国家级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填写要求
1.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对教学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按时组织如实填写。
2. 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各中心上报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Word、PDF),分别命名为:2017 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浙江工商大学).doc、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浙江工商大学).pdf ;2016年度和 2017年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电子版(Excel 格式),分别命名为: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浙江工商大学).xls、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浙江工商大学).xls”。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考核数据统计表的填写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考核数据统计表要分别填写2016年度和2017年度。
三、报送要求
请各示范中心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扫描件(PDF格式)和电子件(Word格式)、2016年度和2017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电子件(Excel)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办公室:综合行政楼343室,电子邮箱:wl@zjgs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8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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