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阅读:43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教育系统没有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校园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当前临近岁末,高校学生放假离校返乡和春节、寒假师生外出走亲访友期间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7〕6号)要求,就认真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卫生工作通知如下。详情请参见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教352).pdf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