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我处协同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对我校各学院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通报:
1、管工学院514室地上有垃圾未及时清理;
2、文科实验楼306室观察窗遮挡;
3、食品学院五楼西边有废旧电动车未处理;
4、食品学院445实验室阳台外有纸箱堆积;
5、食品学院312室有纸箱堆积;
6、食品学院436室仪器使用台账未及时登记。
请上述实验室于3月15日前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封门处理,待整改合格并通过验收后予以重新启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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