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当前位置:首页  事务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阅读:395

校内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先期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意义

实验教学项目作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实验教学的整体质量。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培育任务和内容

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在坚持“能实不虚”的基础上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力度,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实验教学模式。根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的特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附件1)文件中八个方向的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将综合考察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式与方法、实验技术与运行、实验教学团队建设与服务、实验教学效果评价与评估等要素。

三、申报范围与评审

校内各学院均可申报。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项目作为国家级培育项目。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请各学院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建设和申报工作,并将《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行政楼343室),电子稿发至wl@zjgsu.edu.cn。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docx

附件2: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2日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