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 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单位统一制作一张地图,标记使用地点;制定一张清单,列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为此,省安监局开发了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信息采集系统,要求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行业内危化品信息采集工作。详情请见附件。
本次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截止信息为2018年 9月 21 日 17:00,请各相关学院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254).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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