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方案》(浙商大财〔2018〕382号)要求,请各部门做好本年度设备与家具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资产核查要求和目的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设备家具核查工作,做到本部门资产帐物相符、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的反映部门设备家具资产情况,为准确计提折旧、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
二、核查范围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前的设备家具资产。
三、核查内容
1.对学校资产数据库中本部门截止2018年10月31日前的设备、家具明细进行自查,要求将设备、家具具体落实到存放地点、使用人。
2.根据自查情况填报设备家具自查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2日。
请各部门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21日前将《设备家具自查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送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0342室。
2.抽查及整改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
资产处牵头,组织学校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资产抽查小组,对各学院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本次资产核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资产帐物相符。
联系人:靳程 联系电话:28877388 短号:67556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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