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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0 阅读:424

校内相关学院、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时确保迅速、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财产和生命损失。现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就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以含实验室的学院、独立运行的实验中心为单位,进行统一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认真编制。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应结合各自实验室特点,认真编制和优化调整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内容完整、准确,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

2.及时备案。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完成应急预案调整和优化后,按规定在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进行备案。

3.完善管理。相关学院、实验中心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机制,认真组织人员培训,落实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同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学院、实验中心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备案表》,并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邮箱:wl@zjsu.edu.cn,受理地点:综合行政楼343室。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备案表.doc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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