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实验中心):
2019年寒假将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57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寒假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切实加强实验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
做好危险化学品库存盘点和管理工作。各实验室需将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液返回到学院库房或废弃物中转站;对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务必做好假期危险化学品备案、暂存、使用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
各部门对假期使用的压力容器、高温高压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对大功率用电设备,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标准操作,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电器的超负荷运行;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监控,防止发生水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假前做好设备的清洁、维护及检修。
四、强化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
1. 各相关单位放假前必须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卫生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2. 寒假期间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做好防寒防冻、防雨雪、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贴上封条并明确关闭期限。
3. 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或学习室内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凡未进行节假日实验室开放使用备案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封门处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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