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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9-01-21 阅读:421

2019年寒假将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57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1月17日上午,钱天国副校长带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辉处长与下沙白杨派出所警官在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根据前期学院自查情况,结合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地进行安全隐患复查。在钱校长的带领下,检查组逐一排查了我校实验室的危化品使用情况与领用台账、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废液桶与废弃瓶的管理以及防护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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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全体成员立即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总结会。王辉处长将检查情况作了介绍并指出目前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呈现“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体系“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因此从学院到每个实验室甚至是每个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安全教育的“最后一公里”是重点更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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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天国副校长指出,我校的实验室安全情况已有较大改观,但总体形势仍旧不容乐观。他强调,实验室安全检查不能只走过场,要避免形式主义,对于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避免“鸵鸟心理”,躲避检查与整改。我校已与各二级学院(部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院务必进一步与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构建“校-院-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同时我校要继续强化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增强师生的主观意识,形成“检查-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

白杨派出所警官强调,一定要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经验,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使用、保存、与回库管理。同时危化品领用台账的内容要详实细致,切不可有任何误填、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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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根据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资产处立即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存在隐患的实验室必须于放假前完成整改工作,未完成整改的不得在假期开放使用。经严格审查后,我校8个学院(实验中心)的205个实验室已全部完成开放申请、学院与部门审批、备案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下学期,学校将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计划》列为重点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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