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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阅读:395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_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中建设“100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我校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决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与建设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深入贯彻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推动各学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经培育和建设,评定为优秀的实验教学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原则

1.项目应当坚持“能实不虚”,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项目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项目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预计可以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3.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有利于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

4.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基础,并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服务团队。项目责任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教学基础和学术研究基础。

三、工作安排

1.培育阶段:项目申报人根据现有基础,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统一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定符合培育要求,纳入浙江工商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库管理。本轮培育计划立项15项,将根据新型实验教学需求和虚拟仿真项目申报情况等因素做适当调整。各学科申报限额如下:

序号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

数量

1

电子信息类

2

2

化学类

3

3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5

4

计算机类

3

5

经济管理类

4

6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6

7

农业工程类

2

8

生物工程类

2

9

艺术学类

3

合计

30

2.建设阶段:学校对于培育项目,实行“滚动遴选、动态管理”,并分阶段核拨建设经费,实行差异化拨款,建设周期6个月。期间,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建设依据。

3.推荐阶段:经培育和建设,评定为优秀的实验教学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于获批项目,学校将核拨后期建设经费,确保实验教学项目发挥持续性效应。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请各学院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于4月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交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行政楼343室)。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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