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环境,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8号)文件要求, 2月28日上午,在各学院(中心)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实验室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抽查和整改复查工作。
检查组成员深入各实验室开展了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向安全负责人了解了自查及整改情况后,重点对气瓶的使用规范、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情况以及实验室水电安全进行了实地隐患排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在深刻吸取了北京交通大学与南京工业大学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后,各学院(中心)更加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之前存在的风险隐患点,提出了完善的化解方案,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内仍然存在着一些隐患,例如在通风橱内存放试剂与实验物品、过期试剂未及时清理、实验室通道堵塞等。检查组就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在场师生进行了提醒与教育。
高校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深入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各环节安全隐患,提高实验室安全系数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接下来,学校将建立完备的“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建设,提升实验室安全队伍能力,完善安全监管和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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