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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一步做好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9 阅读:441

校内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深入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计划”,在实验室自评、学院评估的基础上,学校于3月20日完成了全校510个实验室房间的分类分级信息统计工作。经统计,实验室房间分类情况为化学类149间、生物类33间、特种设备类33间、机电类71间以及其他类224间,实验室分级情况为一级安全风险91间、二级100间、三级67间以及四级252间。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学校将根据实验室危险源的特性和危险情况,实行差异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力建成实验室安全风险监控系统

实验室安全风险监控系统,是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的依托平台。在前期实验室信息采集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安全信息数据库,形成安全隐患监管规范,实现风险追踪溯源和动态管理。目前,实验室安全风险监控系统已完成招标,现正在开展实验室基础信息录入工作,请各实验室予以配合。

二、实现实验室危险源视频监控管理

实验室视频监控系统是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按照教育部关于风险性高的实验室必须加装监控装置的管理要求,学校对于“一级安全风险”的实验室房间统一加装危险源监控系统装置。安装过程需要线路改造,请各实验室予以理解和配合。二级、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房间,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安装。

三、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责任要求

积极落实“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不同,按照如下要求开展定期安全风险排查:

1.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要有工作日志,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4次,学院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2.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学院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2个月不少于1次。

3.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院安全检查次数每2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2个月不少于1次,学院安全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

四、其他要求

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频有发生,请相关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计划”建设内容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二级、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有意愿加装安全监控装置的,请联系学院(中心)登记备案,由学院(中心)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地址:下沙校区综合楼343室。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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