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实际需要,学校将增补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包括教师督察专家和学生督察员)。现将增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热衷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较丰富的安全知识;
2.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有承担实验室安全督察工作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积极思考,对此项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2.协助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暗访,查找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参与组织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等方面的活动;
5.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增补规则
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增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的方式。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聘期两年,学生督察员聘期一年。教师督查专家工资根据工作量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学生督察员原则上参照勤工助学岗位核算。
四、报名程序
1.下载填写“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或“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
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档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大楼343室)。
3.联系人:何蕾,电话:28877390,邮箱:helei1203@foxmail.com,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欢迎各位老师、学生踊跃报名。希望各学院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调动老师、同学的积极性,发挥师生的能动作用,共同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平安。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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