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护航国庆 70 周年”实验室安全专项部署,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全力做好近期及“国庆”期间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分管负责人要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按照“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到岗、到人。
2.各学院(中心)要在准确把握实验室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集中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实验室安全和法纪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爆炸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国庆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大功率电器(空调、烘箱等其他安全用电设备)、实验废弃物等列为重点进行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绝不能敷衍了事或久拖不决;对无法整改的,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协调解决,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对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4.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线上备案工作。节假日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须履行相应的使用申请手续并报请学院(中心)批准,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对节假日期间不使用、并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等。申请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附件使用说明,认真填写线上申请材料,并经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二、做好实验室危化品盘点工作
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计划”,为尽快建成危化品管理平台,夯实运行基础,学校将于9月26日启动实验室危化品盘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实验室予以配合。盘点范围为全校使用危化品(含管控类、非管控类)的实验室以及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危化品仓库。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危化品仓库将进行危化品盘点和保养维护,期间暂停使用。
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实时在岗、恪尽职守,严禁空岗、漏岗和在岗不履职,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务必做好实验室各类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预警应急和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地址:综合楼343室;联系人:何蕾;电话:0571-28877390;邮箱:helei@zjg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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