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政专项管理,加快推进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财政专项“当年预算资金执行率(实际支付)不低于91%”和“第二年预算资金未支付完毕财政将收回用于平衡预算”的考核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学校将开展近两年获批财政专项的进度汇报和现场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8年和2019年获批的省级、中央财政专项。(详见项目列表)
二、进度汇报
1.项目范围:2019年专项、2018年尚未全部支付的专项。
2.工作要求:基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负责人对照签订的《浙江工商大学获批财政专项建设告知书》,从实施进度、资金使用、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等方面,汇报项目的现状情况;项目负责人需重点说明仍未验收和支付的建设内容,制定年底前完成支付的任务图和时间表。其中,资金使用以学校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平台(cwc.zjgsu.edu.cn)的专项资金使用明细为准。
3.会议安排:11月4日13:30,下沙校区综合行政楼231室,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汇报,时间限定10分钟。
三、现场考察
1.项目范围:2018年已完成支付的专项。
2.工作要求:验收支付只是起步、绩效产出才是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充分认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严肃性,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力推进绩效产出,努力发挥已购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宝贵资源服务于学院、学校的重点工作领域。学校将在项目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专项绩效情况开展现场考察。
3.时间安排:近期学校将分批次考察专项绩效情况,并提前一周通知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内容包括熟悉建设内容、明确绩效目标、清楚购置资源存放位置、详实提供绩效产出证明材料等。涉及多场地、多学院合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制定好现场考察路线。
四、结果处理
学校将综合考虑进度汇报、现场考察结果,按照校长办公会决议通知(2017年第97号)精神,予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等相应奖惩。经专家组现场考察和整改反馈后,如存在“无法说明资源存放位置”、“因失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形的,将提交学校财政专项建设指导小组依规处理;存在“无法达到资源使用标准”“无法发挥资源效益”等情形的,学校将统筹资源使用(符合“浙江工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资源入驻要求的,调配至“浙江工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莉,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一:2018-2019年未完成支付财政专项统计表.xls
附件二:2018-2019年已验收和支付的财政专项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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