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浙江省平安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安﹝2019〕62号),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现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梳理上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严格落实“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实验室化学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回收与处置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防微杜渐,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2. 各学院(中心)要深入细致地开展针对实验室安全全方位排查,针对梳理出的隐患点提出完善的化解方案,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预防工作。
3. 梳理隐患点,填写整改台账。学院(中心)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1),于11月11日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邮箱:helei@zjgsu.edu.cn;地址:综合楼343室。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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