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元旦假期及寒假将近,为加强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管,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请各单位落实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和重点区域安全防范,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单位应于假前对下设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关好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结合寒假气候特点,做好防风、防寒、防雨雪等措施,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2.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重点关注国家管制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严禁私自购买、借用管制类危化品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做好实验室内反应釜、气瓶、烘箱、水浴锅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将于1月8日由校领导带队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实验室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迎接检查。
三、做好假期实验室管理
1.假期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加强实验室使用期间水电、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严禁在实验室或学习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并做好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和使用安全值班记录。
4.请各学院(中心)组织各实验室负责人在1月6日前登录“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附件使用说明,认真填写线上申请材料,并经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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