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的文件精神,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我校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做好国家级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将继续推进校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与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1.深入贯彻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推动各学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经培育和建设,评定为优秀的实验教学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2020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创新的线上教学模式,能较好地满足了“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教学要求。申请培育的项目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平台中的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合理制定线上实验教学实施方案,根据实验目的与要求、实验内容覆盖的知识点等核心要素的匹配情况,积极开展线上实验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的建设与运行。
二、申报原则
1.项目应当坚持“能实不虚”,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项目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项目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预计可以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3.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有利于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
4.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基础,并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服务团队。项目责任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教学基础和学术研究基础。
三、工作安排
1.培育阶段:项目申报人根据现有基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由所在学院统一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定符合培育要求,列为校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进行管理。
2.建设阶段:学校对于培育项目,实行“滚动遴选、动态管理”,并分阶段核拨建设经费,实行差异化拨款,建设周期6个月。期间,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建设依据。
3.推荐阶段:经培育和建设,评定为优秀的实验教学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于获批项目,学校将核拨后期建设经费,确保实验教学项目发挥持续性效应。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要重视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动员,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必要时聘请校内外专家分别进行针对性的申报辅导和项目论证,高质量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交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行政楼343室)。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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