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接科技厅相关人员的要求,请各有关学院实验室暂停在校内违规饲养实验动物及开展相关动物实验,否则一经发现,上级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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