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推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促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在线开放和高效利用,形成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平台梯队,提前做好申报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平台的准备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示范中心建设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深度融合、统筹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共建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营造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形成实验教学资源群和平台群,持续推动我校实验教学资源管理与支持服务的现代化与系统化,满足多专业、多学校和多地区共同开展实验教学的需要,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
二、申报要求
(一)体现强化育人作用。示范中心应当是学校开展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教学基地,要把立德树人的理念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整体设计,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实验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历史规律和科学发展规律,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
(二)教学团队组成结构。示范中心应当具有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具有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能力强,信息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
(三)完善实验教学体系。示范中心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具有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评价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持续建设实验教学课程资源群。通过创新和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多样化成才。有效推进科研与教学互动融合,体现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及时把学术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推进科研实验室和研究基地服务本科教育并向本科生开放,将科学前沿成果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
(四)具有先进信息化水平。示范中心能实现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广泛应用。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群。具有统一的实验教学中心信息管理平台,能有效推动课程管理、师生交流、教学评价的信息化,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新模式。
(五)创新示范中心管理。示范中心应当以生为本、资源整合、开放共享、高效管理原则,对用于与服务具有科学规划,对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具有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特性。具有完善实验教学激励与评价考核机制,实验教学资源及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提升明显。对外积极拓展交流与合作,具有持续改进的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能充分发挥示范中心的辐射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项目实施
(一)时间和方式。学校按照“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对于学院推荐申报的示范中心进行评审,并于6月底前公布立项建设项目后开展实施,通过持续性建设和条件保障,学校将组织示范中心评估认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数量。此次申报,计划新建设学生受益面广、实验教学水平高、开放共享度大、实验教学改革和育人成效明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已获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平台不再申报。
(三)项目经费。各学院要加大对示范中心的建设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援建和合作共建。学校将对获批示范中心予以一定的建设经费。
四、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按要求将《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表》(盖章纸质与电子扫描件)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闫涛,邮箱:zsdlab@163.com,联系电话:28877376,地址:综合行政楼349办公室。
附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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