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和教育厅要求,2019年省财政专项和中央财政专项项目需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已按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现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召开绩效评价现场答辩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
2019年省财政专项和中央财政专项项目。
二、答辩时间
每个项目答辩总时间为10分钟,其中5分钟为项目情况介绍,5分钟为专家提问时间。汇报答辩时间初定于5月22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汇报
各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汇报内容含:
(1)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设备存放地点等)
(2)项目绩效情况。(匹配申请书中绩效目标表,截至目前的绩效完成情况)
(3)项目存在问题。
(4)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专家提问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并就项目负责人汇报内容进行提问。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学校进行预算安排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根据资金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对优秀项目予以经费奖励;评估不合格项目,将按照校长办公会决议通知(2017年第97号)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如有疑问,可咨询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王莉,短号:664892,联系电话:2887737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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