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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部门(学院)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9 阅读:498

各部门、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学校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实现资产管理动态监管、线上审批,进一步提高我校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请各部门(学院)报送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

    各部门(学院)安排一名行政领导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线上审核本部门(学院)设备家具及软件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组织本部门(学院)资产清查等工作。

二、部门资产管理员

    部门资产管理员为所在部门(学院)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线上初审本部门(学院)设备家具及软件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等业务,完成学校资产验收、清查和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请各部门(学院)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在职在编)担任。各部门(学院)要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并保持部门资产管理员队伍的稳定。

三、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学院)于2020513日前将《部门(学院)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342室。联系人:吴秀菊,联系电话:28877389(短号644596)。

附件:

部门(学院)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doc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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