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关于成立学校新一届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阅读:478

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新一届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包括教师督察专家和学生督察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热衷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较完善的安全知识;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结协作精神,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有承担实验室安全督察工作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实验室安全督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

2.督促指导各实验室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3.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参与组织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等方面的活动;

5.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说明

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聘期两年,学生督察员聘期一年。教师督查专家工资根据工作量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学生督察员原则上参照勤工助学岗位核算。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下载填写“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或“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

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档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大楼343室)。

3.联系人:何蕾,电话:28877390,邮箱:helei@zjgs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报名,共同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平安。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docx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