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年度部署,学校联合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白杨派出所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和处置明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补齐实验室安全短板,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努力实现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全覆盖,为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创造安全绿色的工作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浙江工商大学与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白杨派出所联合成立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向明
副组长:汤旭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白杨派出所)、刘福奇、缪江平、韩剑众
成 员:顾 青、沈东升、戴志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汤旭翔
(二)相关学院成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小组,按照计划和分工要求具体实施危化品清查工作。
三、清查范围
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和实验用品存放点等场所。
四、清查内容
(一)试剂清理。即对实验室内过期、陈旧的化学试剂(包括已明显变性的、无标签或标识不清的化学试剂)进行全面清理;对危险(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氧化性等)性较大的废旧化学试剂或相关危险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试剂柜与冰箱内试剂。
(二)台账核查。即对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台账进行全面核对和查实。通过台账核查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实验室危化品台账记录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三)规范采购。即对管制类危化品的采购流程进行检查。管制类危化品的采购,不论金额大小,均实行统一申购制度程序采购。
(四)完善制度。即针对危化品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废弃物存放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危化品清查结果。
五、清查要求
(一)摸清底数。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总体要求,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大排查,列出实验室所有化学试剂的清单。
(二)“清零”处置。各学院根据摸排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清零”处置,超过有效期的管控类化学试剂,建议按照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并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
(三)规范使用。对实验室正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清单,依法依规储存、使用,台账记录准确完整、使用流向清晰,严防其流出实验室。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记帐,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六、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1年3月)
学校成立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督促清查责任落实。相关学院应当明确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本学院的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使相关师生进一步了解专项清查的重要意义,为专项清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全面掌握危化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重点排查公安部门管控的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存放、使用、处置以及台账的管理情况,列出明细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自查结果填写在《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明细表》(附件1)上,上报学院留档。
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学院与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联合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做好防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学院汇总后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隐患台账汇总表》(附件2)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上报至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领导工作小组。
(三)现场督查阶段(2021年5月上中旬)
学校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学院清查数据和结果报告汇总整理。在学院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联合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白杨派出所对清查阶段性结果和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开展现场抽查等。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5月下旬)
实验室、学院、学校对清查行动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不足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的意见和措施,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书面总结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请相关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风险隐患台账汇总表》和《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自查自纠报告》的电子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莉;地点:综合楼343室;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明细表》
2.《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风险隐患台账汇总表》
3.《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化品清查自查自纠报告》
科学研究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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