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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阅读:104

校内相关单位老师: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1] 4号),我省2021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项目立项范围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数量

各单位不限额申报,学校择优推荐2-3项。

三、经费资助

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资助6000—8000元、一般项目资助2000—3000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本次立项项目结题时间为2023年5月。

五、申报评审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有延期结题情况的项目负责人,不予受理。

2.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之一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

5.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分配限额,报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审批发文。

六、申报时间

有意向申报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于5月8日前提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zsdlab@163.com。联系人:闫涛,联系电话:28877376。

附件1: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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