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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阅读:176

各学院(部、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附件2)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及范围

1.课程类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2.申报范围:申报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其中,线上一流课程的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731日。

二、申报要求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三、申报名额

1.我校限额推荐12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5门线上一流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

2.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推荐门数不超过该类别推荐总数的50%,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

1.申报教师填写对应类别课程的《申报书》(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

2.各类一流课程申报中所需的附件材料,请课程负责人汇总为一个文档,命名为“课程名+附件材料”。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经学校评审统一录制。

3.学院517送交材料:

1)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等四类课程《申报书》(word版)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jsujf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国家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份送交至综合楼315室。

联系人:胡皓斐,电话:28877212668334

2)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申报书》(word版)、《汇总表》、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sdla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国家虚拟仿真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份送交至综合楼345室(因评审需要,材料请于5月10前送交)。

联系人:闫  涛,电话:2887737668699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1).doc

附件3:申报书.zip

附件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教学日历(参考模板).xlsx

附件6: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教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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