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及教育厅“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的补充通知”,国家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申报名称、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与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课程立项情况相符。由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开发和课程建设的周期长、教育部最新文件对团队成员作出新要求,为符合推荐要求,经课程负责人申请、团队成员同意、学院审核,资产处批准,拟向教育厅申请对部分省级虚拟仿真项目、一流课程名称和团队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对公布情况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受理联系人:闫涛,联系电话:28877376。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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