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行政办公等通用类仪器设备建设规划,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学校设备购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于资源性条件的依赖日益明显。年度设备购置经费是学校顺利开展教学、行政办公等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年度经费总额控制的情况下,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兼顾更新与创新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反映项目资金特点和实施内容,制定质量、成本和效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真正发挥资源的实际使用效益。
二、申报内容
1.年度学校设备购置项目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开展教学、行政办公等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家具,不包含电梯、大型车辆以及数字高校软件项目购置。
2.为提高购置计划的通用性和性价比,学校将根据年度设备购置申报情况统一数量较多且易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含家具)参数配置。适用于教学所需的台式计算机批量更新等。
3.资产处将统一规划和配置行政办公所需的仪器设备(含家具),各部门可按照常规更新计划,日常申请,无需通过年度学校设备购置项目申请。适用于行政办公所需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A4黑白打印机、一体机、碎纸机、空调、办公桌、办公椅、沙发、茶几、铁皮柜、文件柜等通用类仪器设备(含家具)的常规性更新。
4.教学所需的大批量空调更新,仍需通过年度学校设备购置项目申请。
三、申报要求
1.资格要求。为加大部门统筹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申请人须为部门主管或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为部门资产管理员。
2.进度要求。获批项目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支付工作。无特殊原因,存在当年立项却未实施的,原则上该部门2022年度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3.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调研情况,认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设备购置项目购置计划表》。申请资金超过10万元(含)的项目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申报购置单价超过10万元(含)的设备,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于学校年度预算资金有限,部门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及盖章)交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190251707@qq.com。
联系人:汪成英,联系电话:28877374,材料受理地点:综合行政楼342室。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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