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当前位置:首页  事务通知
关于遴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3 阅读:309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学校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遴选培育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为第三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做好充分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实验课程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 实验课程应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

3. 实验课程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 实验课程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课程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工作,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改革需要,结合教学特色、学科特色、省情地域特色做好实验课程选题论证与可行性分析,统筹做好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顶层设计。

2. 各学院应统筹协调好课程团队成员,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团队成员应保持稳定。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当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研读和理解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对标金课建设的“两性一度”标准,结合教学实际高质量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三、说明事项

1. 本次遴选范围不限于此前省级、校级立项培育、建设或认定课程。

2. 参加过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如有较大修改完善方可推荐。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9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送交至实验室建设科(综合行政楼345室),电子版同时报送至zsdlab@163.com

联系人:闫涛,联系电话:28877376

 附件1-5.rar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823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