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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阅读:228

校内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收集资料、汇总上报本部门实验室基础数据。

一、填报内容:填报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填表说明和表格模版见附件2

二、统计时间:本次统计时间跨度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

三、填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按照填报说明做好数据收集和核实工作,认真填报,注意与上年数据的衔接,确保报表质量。于202191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将电子和纸质报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大楼345室)。

四、其他要求: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3)于20219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877382;邮箱:zsdlab@163.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教244).pdf

附件2:2020-202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及说明.rar

附件3: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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