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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阅读:624

校内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12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我校各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部门。

2.先进个人:在我校实际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实验室工作管理、仪器新功能与实验技术方法开发、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共享、实验室安全和实验室工作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个。

三、推荐程序

1.学院、部门推荐。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初审、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附件23)和佐证材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主要统计2020年9月-20218月的工作业绩。

2.各相关学院(部门)在1020日下班之前将申报表(附件23)和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送至综合楼34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czhk@zjsu.edu.cn。因省实验室工作分会还将组织评选,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申报表与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学院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联系人:戴光杨,电话:28877377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1〕20号).pdf 

附件2  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  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个人先进申报表.docx

附件4  浙江省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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