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师生安全素质,提高师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实验室安全宣传月(2021年)”活动,根据工作部署,兹定于11月24日召开宣传月开幕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2:00-4:00
二、会议地点
下沙校区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1.实验室安全宣传月开幕式;
2.实验室安全专家报告。
四、参会人员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食品、环境及海洋研究院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相关学院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
五、其他事项
请与会人员提前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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