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当前位置:首页  事务通知
关于公布2021 年度财政专项绩效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阅读:433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财政专项的建设质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中央财政专项绩效评审工作,经项目自评、现场答辩、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基于5G的工业互联接入及应用实验室等三个项目为优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学校进行预算安排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继续推进财政专项项目的完善与优化,全力推进绩效产出,努力发挥已购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宝贵资源服务于学校的重点工作领域。


附件:浙商大校办函〔2022〕22 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财政专项绩效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