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除险保安”工作,进一步抓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构建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学校决定开展护航“二十大”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主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理念,扎实推进学校“除险保安”工作,坚决管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即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案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关于公布各类实验室名单的通知》(浙商大校办函〔2020〕35号)文件公布的所有实验室及新增已备案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1.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于开学后一周内,利用实验室安全和资源空间系统内的安全检查模块,部署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切实落实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排查,着重开展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高温、高压设备等隐患排查整治。学校将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
2.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主观安全意识,有效提高学校师生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资产处将联合保卫处针对2022级新生及食品、环境学院全体研究生在下沙和教工路校区开展实验室消防应急演练,演练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加强实验室老旧设备维护
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因设备老旧、故障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持续开展实验室老旧设备更新工作。请各学院梳理需更新和维修实验室老旧设备清单,填写《实验室老旧设备排查汇总表》(附件),电子版提交邮箱,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之前报送至资产处,学校将制定统筹更新方案。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部署、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密切部门联动协作、加强督导考核指导,坚决抓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联系人:王莉,电话:28877379,邮箱:wl@zjg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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