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 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收集资料、汇总上报本部门实验室基础数据。
一、填报内容:填报基表3、基表4、基表5、基表6,填表说明和表格模版见附件2。
二、统计时间:本次统计时间跨度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三、填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按照填报说明做好数据收集和核实工作,认真填报,注意与上年数据的衔接,确保报表质量。于2022年9月19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将电子和纸质报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大楼345室)。
四、其他要求: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3)于2022年9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877382;邮箱:zsdlab@163.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6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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