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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阅读:397

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请各部门做好本年度设备家具及软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资产核查要求和目的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设备家具及软件核查工作,做到本部门资产帐物相符、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的反映部门设备家具资产情况,为准确计提折旧、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

二、核查范围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前的设备家具及软件资产。

三、核查内容

1.对学校资产IN平台中本部门截止2022年11月30日前的设备家具及软件明细进行自查盘点,根据自查情况填报《资产自查盘点汇总表》。

2.资产盘点支持多种方式:资产管理员在资产IN平台“资产盘点”一键汇总完成盘点;资产使用人可通过“我的资产”完成盘点;通过“E码行”扫一扫盘点。

3.资产IN平台实名制具体要求:在账设备家具及软件原则上必须落实到人,实名制未完成的,应在系统中补充使用人、使用人编号(即人员工号)及存放地名称。共用的资产,也应先落实到个人(如各科室负责人、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等),同时在存放地名称中补充说明“与XX共用”、“劳务派遣人员XX使用”、“XX实验室用”、“XX科室共用”等信息即可。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12月2日至12月14日。

请各部门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资产自查盘点汇总表》(部门资产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签字、部门盖章)送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0347室。

2.抽查及整改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5日。

资产处牵头,组织学校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资产抽查小组,对各学院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2022年部门自行验收入库的设备。同时对本次资产核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资产帐物相符。

联系人:吴秀菊     联系电话:28877389       短号:644596  


 浙江工商大学资产自查盘点汇总表(2022).xls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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