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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4 阅读:432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海洋研究院的实验室,其中重点关注一级、二级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学院要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认真检查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化工合成反应、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运行情况要细致查,同时要重点检查实验室试剂柜及冰箱内暂存试剂情况。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并及时落实隐患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风险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检查任务。

2.对标对表,严肃开展检查。各学院可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并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学科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利用学校安全检查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通过电脑端下发整改通知书,切实推进整改、复查闭环管理。

3.请各学院于1220日之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和整改反馈线上提交。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实验室安全督查专家开展现场抽查工作。

 

附件:浙教办函【2022】38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特通知.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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